证券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奥通发展趋势 公示序号:2024-102
北京万通新机遇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1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办公楼D座4层第一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北京万通新机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集结,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老总王忆会老先生主持此次会议。此次会议集结和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8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销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提案名字:有关聘用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和议案2为尤其决议事宜,获列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字的2/3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万思恒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小永侓师、周圆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奥通发展趋势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机遇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奥通发展趋势 公示序号:2024-103
北京万通新机遇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销户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告债权人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通告债权人缘故
北京万通新机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第二次股份回购,已具体回购公司股份43,737,886股。本次回购股权策略的主要内容为: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且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10.93元/股,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购买的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企业分别在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1月15日举办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由于上述情况已购买的43,737,886股股份将要三年期满,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给予销户并进一步减少公司注册资金。
此次销户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会由1,987,381,962股减少至1,943,644,076股,注册资金会由rmb1,987,381,962元减少至rmb1,943,644,076元。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6日公布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9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
二、需债务人了解相关信息
因为公司本次销户已回购股份可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电话者自本公告公布的时候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务文件和相关凭证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贷款担保。债务人如逾期不向领导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到债权实效性,有关负债(责任)会由结合公司原债务文档的承诺继续履行合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凭证实债务关系存有的合同书、合同及其它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企业申报债权。债务人为企业法人,需另外带上法人代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档;由他人申报,除上述情况文档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债务人为自然人,需要同时带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他人申报,除上述情况文档外,还须携带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务人可采用现场提交、邮递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申请。以邮递或电子邮件方法申报债务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眼,与此同时于邮递当天或发送邮件当天提前通知企业。
1、申报日期:2024年11月16日起45日内(工作日内9:00-11:00,13:00-17:00)
2、申请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办公楼D座4A层
3、联络单位:董事长助理公司办公室
4、联系方式:010-59071169
5、电子邮件:dongban@vantone.com
6、以送达方式申报,申请日以寄出去邮戳日或物流公司传出日为标准;以邮件方法申报,申请日以企业收到邮件日为标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机遇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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